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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图丨古蔺农户抓到的"偷鸡贼"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雕鸮

发布时间:2022-05-22 16:43:24    来源:四川在线    作者:   浏览量:

四川在线消息(钟旭娟 记者 范芮菱) 5月22日,在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之际,川观新闻记者从泸州市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泸州古蔺永乐街道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雕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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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凌晨,永乐街道两河口村农户阮方明入睡后,被自家鸡群惊叫声惊醒,去鸡圈检查发现一只"大怪鸟"正在"偷鸡",便用网子把它罩住控制起来。天亮后,一家人猜测这可能是只保护动物,便联系了相关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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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人员接到电话后,立即赶往两河口村进行调查处置。经仔细辨认体态特征后,确定"大怪鸟"是一只林雕鸮成鸟,体长60厘米,重约4千克,全身羽毛布满乌黑色斑纹,两只大眼睛乌黑发亮,头顶两边耳羽耸立,不停咬合鸟喙发出"科科科"的声响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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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工作人员仔细检查,被困雕鸮身体无明显外伤,具备野外生存能力,便将雕鸮送到林区放归野外。

"林雕鸮是一种较大体型的猛禽,以捕食鸟类、蛇类、鼠类为食。2019年夏天,古蔺永乐街道曾发现过一只亚成体,本次发现这只成鸟,进一步确认该地区有林雕鸮种群分布。"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工程师赵中国介绍,近年来,古蔺县通过各类方式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,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,接下来的将多措并举,持续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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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局提醒:萌物虽乖,但是禁止非法猎捕、杀害、贩卖野生动物。希望广大群众在捡到伤病的野生动物时,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。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,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、饲养野生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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