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“三国之源 •潮起顺庆”群星演唱会将于2025年9月19日在我区搬罾街道大学城广场举行,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放心、舒心消费环境,现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、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和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价格自律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,合理制定价格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,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。
二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根据商品和服务、行业、区域等特点,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、服务价格,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图片、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、模糊标价,不得以虚假折扣、虚构原价、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。
三、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客运、出租车行业经营者,要严格执行政府票价政策,做好票价公示工作,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、价外收费等行为;酒店、餐饮、停车场、共享交通等服务行业,要依法明码标价,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,不得随意涨价,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;旅游景点、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,并在显著位置公示,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,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。
四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餐饮、交通等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,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、联合涨价、操纵市场价格,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全区各经营者要按照本通告的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规范价格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,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(注:根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或最高200万元罚款;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有哄抬价格行为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。)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,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9月1日